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解讀 | 進出口危險化學品檢驗那些事

2021-07-08   來源:www.pjguoji.com

今天我(wǒ)們來給大(dà)家介紹

進出口危險化學品檢驗那些事,進口報關公司

有疑問請積極舉手發言哦。進口清關公司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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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(wǒ)公司進口了一(yī)批樹(shù)脂酸鋁,因未經檢驗擅自銷售、使用被海關查處,後果嚴重嗎(ma)?是否會受到處罰呢?

您好,根據《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》(國務院令第591号),海關負責對進出口危險化學品及其包裝實施檢驗。樹(shù)脂酸鋁(CAS号:61789-65-9)屬于《危險化學品目錄(2015版)》所列商(shāng)品,收發貨人或者其代理人需如實向海關申報。不履行上述義務的,海關将按規定實施行政處罰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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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來如此,危化品進出口還有哪些注意的事項呢?

讓我(wǒ)仔細給大(dà)家講一(yī)講吧,請大(dà)家帶上筆記本,認真聽(tīng)講呀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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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(yī)

什麽是危險化學品?

 

根據《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》第三條,本條例所稱危險化學品,是指具有毒害、腐蝕、爆炸、燃燒、助燃等性質,對人體(tǐ)、設施、環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

 

 
 
 

哪些進出口危險化學品須向海關申報?

 

依據《進出口商(shāng)品檢驗法》及其實施條例、《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》、《海關總署公告2020年第129号》(關于進出口危險化學品及其包裝檢驗監管有關問題的公告)等規定,列入我(wǒ)國《危險化學品目錄(2015版)》的危險化學品,均應依法向海關申報并提交随附的單證材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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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關提醒


 
進出口危險化學品無論是否被列入《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實施檢驗檢疫的進出境商(shāng)品目錄》,都應如實向海關申報,并積極配合海關實施檢驗。

 

 

 

進出口危險化學品及其包裝檢驗有哪些具體(tǐ)要求呢?

 

 

 

根據《進出口商(shāng)品檢驗法》及其實施條例、《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》,海關對進出口危險化學品及其包裝實施檢驗,對出口危險貨物(wù)包裝容器實施性能鑒定和使用鑒定
 

 

 

 

 

129号公告解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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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
進口危險化學品填報事項有增加

 

129号公告進一(yī)步明确了進口危險化學品報關時填報的具體(tǐ)事項。按照129号公告對進口危險化學品的填報要求,企業需要對所進口危險化學品的相關危險信息提前做出判斷。即按照聯合國《關于危險貨物(wù)運輸的建議書(shū) 規章範本》(TDG)、《國際海運危險貨物(wù)規則》(IMDG code)等國際規章的規則,确定/核實該産品的危險類别聯合國危險貨物(wù)編号(UN編号)等信息。

129号公告解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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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
出口危險化學品增加了豁免條款

 

按照海關總署129号公告要求,如果出口危險化學品符合《關于危險貨物(wù)運輸的建議書(shū) 規章範本》(TDG)或《國際海運危險貨物(wù)規則》(IMDG code)等國際規章中(zhōng)免予使用危險貨物(wù)包裝的要求時,在申報檢驗時無需提供《出境貨物(wù)運輸包裝性能檢驗結果單》。該條款适用于有限數量或例外(wài)數量(空運除外(wài))的危險貨物(wù)。此外(wài),散裝運輸的危險化學品在申報檢驗時,不需要提供中(zhōng)文危險公示标簽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進口危化品未經檢驗擅自銷售、使用被海關查處,後果嚴重嗎(ma)?

 

根據《進出口商(shāng)品檢驗法》第十一(yī)條之規定,必須經商(shāng)檢機構檢驗的進口商(shāng)品收貨人或者其代理人,應當向報關地的商(shāng)檢機構報檢。

 

根據《進出口商(shāng)品檢驗法實施條例》第四十六條之規定,進出口商(shāng)品的收貨人、發貨人、代理報檢企業或者出入境快件運營企業、報檢人員(yuán)不如實提供進出口商(shāng)品的真實情況,取得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的有關證單,或者對法定檢驗的進出口商(shāng)品不予報檢,逃避進出口商(shāng)品檢驗的,由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沒收違法所得,并處商(shāng)品貨值金額5%以上20%以下(xià)罰款

    

進口危化品依法需要及時向海關報檢,否則将受到海關處罰。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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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關提醒

 

 


 
海關在履行監管職責過程中(zhōng),對發現的違法行爲,有根據《海關法》《海關行政處罰實施條例》《進出口商(shāng)品檢驗法》《進出口商(shāng)品檢驗法實施條例》等法律法規實施行政處罰的權力及職責,廣大(dà)進出口企業務必守法經營,确保危險化學品通關“不危險”。

 

危險化學品風險高,易危害人民群衆生(shēng)命财産安全,請依法配合海關實施檢驗。海關将繼續按照“全覆蓋、零容忍、嚴監管、重實效”要求,切實加強對進出口危險化學品檢驗監管,确保萬無一(yī)失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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